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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五周年《全国青年国庆书画展》 征稿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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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动青年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促进青年书画活动的开展,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传统的书法和绘画艺术。共青团中央、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将于今年10月份举办《全国青年国庆书画展》,以书画展的形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五周年,讴歌祖国新貌和改革开放的成就,中华民族的书法和绘画艺术,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举办这次书画展,对于加强广大青年对中华文明的认识,提高广大青年的文化修养和艺术素质具有重要作用。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二、组委会: 顾 问:靳尚谊 沈 鹏 主 任:刘大为 张 飙 副主任:戴志祺 王 琪 李荣海 吕如雄 张旭光 (按姓氏笔划排序) 委 员:于志学 于曙光 龙 瑞 白 煦 孙志钧 刘 敏 杜 军 张荣生 吴震启 吴长江 周志高 胡宝利 侯小平 郭怡孮 唐勇力 詹庚西 曹东新 程大利 蔡祥麟 秘书长:郝向宏 胡宝利 白 煦 展览办公室主任:杜 军 姚龙翔 杨柏森
三、由中国美术家协会组成专家评审会
四、展出日期:2004年10月15——19日
五、展出地点:国家博物馆
六、主 办 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七、评选与评奖:评委会对作品进行初评与复评之后,评出金奖3件、银奖6件、 铜奖9件、优秀奖20件、入选作品150件,参展作品总数为188件。 税前奖金 金 奖: 8000元;银 奖:6000元; 铜 奖: 3000元;优秀奖:1000元;
八、获奖与入会资格:该展的获奖作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协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性大展的资格。
九、作品归属:入参展作品,由组委会发酬金600元并不再退件。特邀作品由组委会发酬 金不再退件。
十、画册:画展将出版画册,收入全部参展作品。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画册。
十一、证书: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或获奖证书。
十二、参展要求: 参展作者均为18岁至45岁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参加初评,照片注明题目、姓名、详细地址,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初评入围者接到通知后邮寄原作进行复评,初评未入围作者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十三、送件要求: 入围作者可选送一件中国绘画作品,风格不限。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纸,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注:和画面相同),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作品画面上应写清作者姓名并加盖名章。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收作品照片时间:2004年7月15日起至2004年8月20日止(以收到当地邮戳为准),评奖在2004年9月下旬完成。 参展作者在寄作品照片时请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地址须准确,以不误接收汇款、证书、画册)。
十四、美术作品收件地址: 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12层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部《全国青年国庆书画展》组委会办公室收 电 话:010-65389183 邮 编:100026
十五、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全国青年国庆书画展》组委会 200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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