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级文物定级标准
1. 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比较重要的古籍文献。
2. 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时代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古籍文献。
3. 反映某一历史事件或人物,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比较重要价值的古籍文献。
4. 反映某种考古学文化类型和印刷、收藏文化特征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古籍文献。
5. 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民族、民俗古籍文献。
6. 某一历史时期艺术水平和工艺水平较高,但有损伤的古籍、文献、作品。
7. 古旧图书中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善本和稀见名人名著初版本。
8. 反映中国近现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献。
9. 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献中不够完整的。
10. 反映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献,但稍有残破的。
11. 其他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献。
一般文物定级标准
1. 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古籍文献。
2. 具有一定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献。
3. 反映某一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献。
4. 具有一定价值且流传稀少的古旧图书、资料中品相最为完好者。
5. 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生产、生活、印刷史文献等。
6. 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艺术品、工艺品的印刷件等。
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