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年龄在65至74岁之间的,每人每年可获政府津贴3000元;75岁以上的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昨日记者从省文化厅获悉,省文化厅和省财政厅已联合下发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实施暂行办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认定办法》等两个专门保护“非遗”传承人的文件,旨在通过加强传承人的保护,从而促进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据了解,浙江省将从每年1500万元的“非遗”专项资金中抽出一部分,专门用于保护传承人。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认定工作也即将展开,凡是具备掌握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演艺术、传统工艺、制作技艺等表现形态;在一定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或者较大影响;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等条件的公民,都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传承人的保护,将采取分级保护的原则,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由省补助,市级传承人则由各地市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同时兼顾年事已高的典型性“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对于代表性传承人以外的一般性传承人,主管部门将逐步搜集整理归档,在适当时候考虑扩大保护范围。
此外,为了迎接6月9日即将到来的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浙江省也准备了内容丰富多彩、便于公众参与的系列活动。届时,将在吴山广场举行盛大的民间艺术花会,并分四个表演区着重展示浙江省民间戏剧、民间曲艺、民间手工技艺,余杭滚灯,绍剧《龙虎斗》、莲花落专场,仙居针刺无骨花灯制作表演等全省各地民俗风情和民间绝活将一一呈现。而一台展示金华“非遗”精品力作的专题晚会——民俗风情大型歌舞《仙山婺水·金华人》,将在杭州大剧院上演。晚会以金华火腿、东阳木雕、板凳龙等众多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项目为主要元素,以来自民间的演出团队为主要阵容,展示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浓郁的乡土气息。 |